卷別
審計學
選擇國立政治大學 2026 · 考試 · 第 24 題
考科審計學
公司法第 20 條第 1 項規定,公司每屆會計年度終了,應將財務報表提請股東常會承認。以下有關財務報表編製、查核,以及使用流程的諸陳述中,何者錯誤?
- (A)年度財務報表是否需經會計師查核簽證,不能由公司法第 20 條第 1 項的上述規範加以判斷。
- (B)財務報表在提請股東常會承認前,是否需先經董事會通過,公司法第 20 條第 1 項並未加以規定。
- (C)理論上,受查公司應先召開第一次的董事會,通過自結財務報表,送給會計師,讓會計師查核簽證;並在會計師查核完畢,建議修正,受查公司決定是否接受會計師的修正意見後,再召開第二次的董事會,然後才送股東會。
- (D)受查公司若召開一次董事會,在第一案通過自結財務報表,送會計師查核簽證,並在同一次董事會的最後一案,通過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的財務報表,送股東會,請其承認。這種做法無理論上的缺失。